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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动态

生态环境部最新标准发布与重要环保政策动态。

政策法规

紧跟标准变化,检测有据可依

环境检测依据的是国家现行有效的标准方法。及时了解标准变化,有助于企业做好环保合规与检测规划。以下为近期重要标准动态,点击可查看官方公告。

2026-01-20 发布监测方法

16 项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集中发布

HJ 1445-2026 ~ HJ 1460-2026202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
  • 发布与实施:生态环境部 2026 年 1 月 20 日发布,2026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。
  • 水质(12 项):高锰酸盐指数测定 3 项(HJ 1445/1446/1447-2026);氨氮便携式光度法 2 项(HJ 1448/1449-2026);六价铬(HJ 1450-2026)、银(HJ 1451-2026)、铝(HJ 1452-2026)、铜·铅·镉·镍·铬(HJ 1453-2026)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;酚类及双酚 A 液质联用法(HJ 1454-2026);急性毒性斑马鱼法(HJ 1455-2026)、大型溞法(HJ 1456-2026)。
  • 固定污染源废气(2 项):低浓度颗粒物便携式 β 射线法(HJ 1457-2026);30 种挥发性有机物气袋采样/便携式气相色谱-质谱法(HJ 1458-2026)。
  • 土壤和沉积物、固体废物:硫化物碘量法(HJ 1459-2026);氰化物硝酸银滴定法(HJ 1460-2026)。
  • 看点:新增多项便携式、现场快速监测方法,支撑现场执法与应急监测需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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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1
2026-02-09 发布监测规范

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等 2 项标准发布

HJ 166—2026HJ 93—2026202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
  • 发布与实施:生态环境部 2026 年 2 月 9 日发布,2026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。
  • 《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66—2026):替代原 HJ/T 166—2004。
  • 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 和 PM2.5)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93—2026):替代原 HJ 93—2013。
  • 影响:土壤采样布点、样品流转与颗粒物采样设备选型需按新版规范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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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2
2026-02-13 发布质量标准

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GB 3095—2026 发布

GB 3095—2026分阶段实施
  • 发布: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26 年 2 月 13 日联合发布。
  • 主要变化:收严颗粒物及主要前体物浓度限值 —— PM2.5 年均一级 10、二级 25μg/m³,日均一级 25、二级 50μg/m³;PM10、SO₂、NO₂ 限值同步收严。
  • 分阶段实施:2026 年 3 月 1 日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执行过渡期浓度限值(PM2.5 年均/日均二级 30/60μg/m³,PM10 年均/日均二级 60/120μg/m³);2031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执行修订后限值。
  • 旧版废止:GB 3095—2012 及其修改单同步废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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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3
2026-02-14 发布评价规范

AQI 技术规定与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更新

HJ 633—2026HJ 663—2026202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
  • 发布与实施:生态环境部 2026 年 2 月 14 日发布,2026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。
  • 《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技术规定》(HJ 633—2026):替代试行版 HJ 633—2012。
  • 《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》(HJ 663—2026):替代试行版 HJ 663—2013。
  • 配套关系:与 GB 3095—2026 同步实施,支撑新版空气质量标准的评价与信息发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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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4
2026-03-12 通过法律法规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》通过

2026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5 编 1242 条
  • 通过与施行:2026 年 3 月 12 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,2026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。
  • 地位:我国第二部法典,全 5 编 1242 条,环保领域的基本法。
  • 整合内容:将环境保护法及大气、水、海洋、土壤、固体废物、噪声、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整合为统一法典。
  • 新增领域:化学物质风险管理、电磁辐射、光污染等纳入规制,并设“绿色低碳发展”专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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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5
2026-01-05 批准水质监测

《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(HJ 102—2026)

2026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代替 HJ/T 102—2003
  • 修订背景:对《总氮水质自动分析仪技术要求》(HJ/T 102—2003)首次修订,标准名称改为《水质总氮自动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》。
  • 主要变化:修改量程、零点漂移、量程漂移、重复性等技术要求;新增示值误差、定量下限、记忆效应、浊度影响、环境温度影响、最小维护周期、数据有效率等指标;删除线性、平均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等指标。
  • 相关性:总氮是地表水、污水排放的核心控制指标之一,自动监测仪的规范化直接影响在线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比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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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6
2026-01-01 新建企业实施大气排放

《铅、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25466.1—2025)

新建企业 2026-01-01 执行现有企业过渡至 2027-07-01
  • 性质:国家强制性污染物排放标准,替代 GB 25466—2010 及其修改单相关规定。
  • 收严限值:明确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 9 类污染物排放限值,其中铅及其化合物低至 1–2mg/m³,汞及其化合物仅 0.03mg/m³。
  • 新增无组织管控:矿石堆场防风抑尘、粉状物料密闭储存、破碎筛分封闭集气、厂内道路硬化等;排气筒高度不低于 15 米,环境管理台账保存不少于 5 年。
  • 适用范围:铅锌矿采选、冶炼及有价金属回收企业。黄石作为有色金属冶炼重镇,相关企业需重点关注达标改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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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7
2026-01-01 新建企业实施大气排放

《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46790—2025)

行业首部专属标准现有企业过渡至 2027-07-01
  • 意义:耐火材料行业首部专属大气污染排放标准,填补行业空白,覆盖原料开采、加工、烧成全产业链。
  • 限值要求:颗粒物排放限值统一为 20mg/m³,氮氧化物最高 300mg/m³;新增 VOCs、甲醛、酚类等特征污染物控制要求,VOCs 处理设施效率不低于 80%。
  • 替代旧规:不再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 16297—1996)、《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 9078—1996)相关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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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配图8

以上信息整理自生态环境部公开公告及公开报道,标准原文与实施要求请以官方发布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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